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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18年
  2009-11-3 11:16:00  来源:本网  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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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中新网重庆11月3日电(杜远 郭虹 银雪)重庆抓获的十九个涉黑团伙中唯一女首犯谢才萍3日上午一审宣判:谢才萍被控的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五宗罪成立,被判有期徒刑18年,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。

  当地法院判决,谢才萍组织领导了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作为该组织的组织、领导者,谢才萍应为该组织及其成员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。

  谢才萍的“情人”罗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。谢才萍地下赌场的骨干成员,在赌场中放高利贷牟取暴利的陈晓容、黄冬梅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6年,并各处罚金50万元。当法官宣判陈晓容的刑罚时,陈顿时失声痛哭,站在陈晓容旁边的黄冬梅当场晕倒,被法警带离法庭。

  充当谢才萍团伙“保护伞”的两名警察,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,因犯受贿罪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。(完)

【责任编辑:Joyce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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