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新闻社重庆分社主办
新闻热线:+86-23-67577702
社长信箱 繁体中文
  您所在的位置:重庆新闻网 » 中新社记者在重庆 » 中新社记者在重庆正文
重庆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二审今在重庆市高院公开审理
  2009-11-12 8:32:00  来源:本网  评论
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复制地址
    中新重庆网11月12日电(郭虹 杜远)今天上午9:30分,重庆的“涉黑涉恶”案件中的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二审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杨天庆等9人“涉黑”案作为重庆涉黑系列案开审的第一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一月前的今天对此案进行了一审,杨天庆和该团伙另一成员刘成虎被判处极刑。
    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结果称,当地公诉机关指控杨天庆团伙的涉案罪名多达十项,涉嫌犯罪时间跨越八年,“涉黑”组织纪律严明。该团伙闹市杀人、霸占数家渣场,共背负4条人命,另外还造成1人重伤和3人轻伤。法院一审认定杨天庆及其成员组织、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等罪行成立,判处杨天庆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;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罪、非法拘禁罪,判处刘成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骨干成员简少坤、曾川被判处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、9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    9:30分,中新网记者将进入法庭旁听,关注案件审理。  
【责任编辑:Joyce】
相关链接»
重庆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①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本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中新社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重庆新闻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本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③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¶ 联系方式:重庆新闻网采编部 电话:+86-23-67577702
百度主题»

  推荐新闻
  要闻推荐

关于我们  |  在线投稿  |  值班编辑  |  联系方式  |  社长信箱  
本网站所刊载信息 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 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
Copyright © 2000-2008 cqnews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新·重庆新闻网 版权所有
制作:中国新闻社重庆分社网络部 最佳浏览:1024*768 IE7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