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二审今在重庆市高院公开审理
2009-11-12 8:32:00 来源:本网 评论条
中新重庆网11月12日电(郭虹 杜远)今天上午9:30分,重庆的“涉黑涉恶”案件中的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二审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杨天庆等9人“涉黑”案作为重庆涉黑系列案开审的第一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一月前的今天对此案进行了一审,杨天庆和该团伙另一成员刘成虎被判处极刑。
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结果称,当地公诉机关指控杨天庆团伙的涉案罪名多达十项,涉嫌犯罪时间跨越八年,“涉黑”组织纪律严明。该团伙闹市杀人、霸占数家渣场,共背负4条人命,另外还造成1人重伤和3人轻伤。法院一审认定杨天庆及其成员组织、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等罪行成立,判处杨天庆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;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罪、非法拘禁罪,判处刘成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骨干成员简少坤、曾川被判处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、9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9:30分,中新网记者将进入法庭旁听,关注案件审理。
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结果称,当地公诉机关指控杨天庆团伙的涉案罪名多达十项,涉嫌犯罪时间跨越八年,“涉黑”组织纪律严明。该团伙闹市杀人、霸占数家渣场,共背负4条人命,另外还造成1人重伤和3人轻伤。法院一审认定杨天庆及其成员组织、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等罪行成立,判处杨天庆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;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伪造居民身份证罪、非法拘禁罪,判处刘成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骨干成员简少坤、曾川被判处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、9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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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任编辑:Joyce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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